恩威医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威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基本使用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4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2,6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741,650.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950,349.2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CDAA30417)。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94,259,048.59元,其中包括:
(
)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156,705,621.5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20,533,905.72元(不含税)。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6,705,621.5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0,533,905.72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共计177,239,527.24元;
(2)支付IPO发行费用10,696,800.00元(含税);
(3)本年实际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322,721.35元。
2、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320,000,000.00元(将按项目进度使用)。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提供38,295.03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3、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累计277,500,000.00元,赎回现金管理产品本金2,000,000.00元,本年末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为275,500,000.00元。
4、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利息合计277,292,946.25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尚未使用的资金及利息合计1,231,332.61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利息276,061,613.6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 8116201012900018395 | 13,722,541.9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 8111001012000855389 | 59,729,632.23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1001300000154806 | 143,661,506.21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科技支行 | 1000080006331112 | 60,179,265.83 |
合计 | 277,292,946.2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发行费用) | 522,692,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322,721.35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3,028,342.87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年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 | 否 | 619,832,400.00 | 382,950,300.00 | 6,039,221.35 | 116,583,754.24 | 30.4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都总部建设项目 | 否 | 80,734,000.00 | 60,000,000.00 | 283,500.00 | 46,444,588.63 | 77.4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00,566,400.00 | 442,950,300.00 | 6,322,721.35 | 163,028,342.87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6,705,621.5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0,533,905.72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共计177,239,527.2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共计177,239,527.24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及利息276,061,613.64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现金管理;2、将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分批进行投入。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和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3CDAA3F001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恩威医药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恩威医药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进行的核查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和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了解募集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审阅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从募集资金的管理、用途和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坡叶建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