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医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威医药”、“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恩威医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4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2,6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741,650.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950,349.2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CDAA30417)。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1 |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 | 61,983.24 | 61,983.24 | 38,295.03 |
2 |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都总部建设项目 | 8,073.40 | 8,073.40 | 6,000.00 |
合计 | 70,056.64 | 70,056.64 | 44,295.03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6,982.3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2023年7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1 |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 | 38,295.03 | 12,255.50 | 32.00% |
2 |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都总部建设项目 | 6,000.00 | 4,726.88 | 78.78% |
合计 | 44,295.03 | 16,982.38 | 38.34% |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利息合计27,392.5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尚未使用的资金及利息合计847.46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利息26,545.09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 坡 叶建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