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32 证券简称:德尔玛 公告编号:2023-012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9号)同意,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312,5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1元。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蔡铁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蔡演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3年11月18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控股股东(佛山市飞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佛山市鱼聚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鱼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3年11月18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间接持股的高级管理人员(孙斐、孙秀云)、间接持股的实际控制人之亲属(蔡洪丽)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3年11月18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长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14.81元/股,触发股份锁定延期条件,上述承诺主体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持股比例 | 持股方式 | 原股份锁定到期日(非交易日顺延) | 延长锁定到期日(非交易日顺延) |
佛山市飞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13,650.00 | 29.5735% | 直接持股 | 2026年5月18日 | 2026年11月18日 |
佛山市鱼聚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25.00 | 5.6872% | 直接持股 | 2026年5月18日 | 2026年11月18日 |
珠海鱼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7.75 | 0.4284% | 直接持股 | 2026年5月18日 | 2026年11月18日 |
蔡演强 | 3,193.75 | 6.9194% | 直接持股 | 2026年5月18日 | 2026年11月18日 |
359.43 | 0.7787% | 间接持股 | |||
蔡铁强 | 15,661.27 | 33.9310% | 间接持股 | 2026年5月18日 | 2026年11月18日 |
孙斐 | 45.50 | 0.0986% | 间接持股 | 2026年5月18日 | 2026年11月18日 |
孙秀云 | 29.15 | 0.0632% | 间接持股 | 2026年5月18日 | 2026年11月18日 |
蔡洪丽 | 10.50 | 0.0227% | 间接持股 | 2026年5月18日 | 2026年11月18日 |
注1:间接持股数量按照上述自然人股东通过在各个持股平台以间接持股方式穿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权益数合计计算,穿透计算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权益数量四舍五入列示。
注2: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首发前限售股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