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关于签署品类授权许可协议的公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品类授权许可协议的公告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水护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水护盾”)及相关方〔佛山市飞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鱼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蔡铁强〕于近日与Koninklijke PhilipsN.V.(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签署关于健康运动类产品的飞利浦商标许可补充协议,根据协议规定的条款,飞利浦同意授予上海水护盾在大中华区使用PHILIPS商标开展健身器材相关产品的业务。
本次协议签署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许可双方情况
许可方:Koninklijke Philips N.V.,为按照荷兰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公室在荷兰艾恩德霍格芬市高科技园区5号。飞利浦系PHILIPS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被许可方:上海水护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玉秀路136号2幢2层219室。被许可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品类授权许可协议的主要内容
许可方:Koninklijke Philips N.V.
被许可方:上海水护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授权品类:产品是指以下产品类别的任何产品,用于针对消费者的锻炼或肌肉的锻炼:
(1)跑步机和踏步机;(2)动感单车;(3)划船机;(4)具有感应跟踪功能的智能运动哑铃;(5)具有智能体型检测和锻炼程序的智能健身镜;(6)通过智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手机或任何其他智能设备控制上述(1)-(5)项中任何类别产品的软件应用程序(应用程序)。
2、许可费:按销售健身器材净营业额的3%计算,但不得低于下述最低许可使用费。
日历年 | 保证的最低许可使用费(欧元) |
2024年 | 200,000 |
2025年 | 500,000 |
2026年 | 800,000 |
2027年 | 1,200,000 |
若健身器材被加入飞利浦商标许可协议的正式授权品类,则自2028年1月1日起,飞利浦商标许可保证的最低许可使用费每年增加1,200,000欧元。具体飞利浦商标许可业务相关介绍可参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六、与发行人经营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三)公司与他人共享资源要素的情况/1、公司与皇家飞利浦”中的相关内容。
3、授权区域:大中华区(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
4、期限:4年,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直至2027年12月31日。
若健身器材的销售与市场表现达到或超过以下2个标准,该品类将于2028年1月1日起加入飞利浦商标许可协议的正式授权品类(即许可期限与其他授权品类保持一致):
(1)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健身器材的月平均净营业额达到150万欧元;
(2)在2027年6月30日之前(含)的至少30天内,相关应用在谷歌应用商店或苹果应用商店的平均评分≥4.0。
如被许可方未能达成上述第(1)项的净营业额标准,则各方将另行协商健身器材加入飞利浦商标许可协议的正式授权品类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与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获得飞利浦商标新增健身器材品类的授权有利于拓展产品品类布局,强化公司行业地位,对公司综合竞争力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公司中长期产品发展的战略布局。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本协议已对授权品类、许可费、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明确约定,双方均有履约能力,但履行过程考虑到新品开发、市场环境、生产销售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对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存在不确定性;新增品类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本协议履约期较长,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等各种因素,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健康运动类产品的飞利浦商标许可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