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蔡铁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蔡演强先生、Alex《Rishoej先生、孙斐女士、孙秀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孙秀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孙斐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谢军、纪建斌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