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08月0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08月0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虹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确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上述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