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诺思格(301333)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08月29日召开(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及时披露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韩慧李洪杨璐

2023年0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