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诉讼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8  诺思格(301333)公司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诉讼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结果。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3>京04民初142号)等诉讼材料,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钟大放起诉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杰(WU JIE)、公司及子公司圣兰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4年9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京04民初14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钟大放不服一审《民事判决书》,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民事判决书(<2024>京民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186号),判决如下:

驳回钟大放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0元,由钟大放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