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4-03  诺思格(30133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33证券简称:诺思格公告编号:2026-015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00%以上股东宁波康运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运福公司”)按照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减持导致的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康运福公司、宁波瑞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光合伙企业”)、宁波瑞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明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31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9999%,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股东康运福公司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88,000股;公司股东瑞光合伙企业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7,300股;股东瑞明公司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4,000股。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康运福公司、瑞光合伙企业、瑞明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康运福公司、瑞光合伙企业、瑞明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95,000股(2022年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为19,512,000股),占公司上市时总股本60,000,000股(2022年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为96,000,000股)比例为20.3250%。

2023年6月29日,公司为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3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0,000,000股增加至96,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相应发生增加,股份比例未发生变化。

2024年10月17日,公司为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公司23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581,256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6,000,000股增加至96,581,25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股份比例从20.3250%稀释至

20.2027%。

2026年4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康运福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5,800股。因公司股东减持的原因,导致上述股东持股数量和比例变动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9,316,200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19.9999%,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二、历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表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期间权益变动原因权益变动数量(股)权益变动比例
康运福公司2023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320,000不变
瑞光合伙企业2,565,000不变
瑞明公司432,000不变
康运福公司2024年10月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增发公司股份稀释--0.0722%
瑞光合伙企业--0.0429%
瑞明公司--0.0072%
康运福公司2026年4月2日大宗交易减持-195,800-0.2027%
瑞光合伙企业--不变
瑞明公司--不变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情况

1.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股本比例(%)
康运福公司持有股份11,520,00011.9278%11,324,20011.72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520,00011.9278%11,324,20011.72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瑞光合伙企业持有股份6,840,0007.0821%6,840,0007.082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840,0007.0821%6,840,0007.08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瑞明公司持有股份1,152,0001.1928%1,152,0001.19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52,0001.1928%1,152,0001.19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9,512,00020.2027%19,316,2001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512,00020.2027%19,316,2001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2026年3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康运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1,088,000股(占本公司股本的比例为1.13%)。本次变动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3.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4.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5.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6.备查文件康运福公司、瑞光合伙企业、瑞明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

备注:(1)本表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2)受2024年10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股份导致的股份稀释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20.3250%减少至

20.2027%,共减少0.1223%;2026年4月2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康运福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95,8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20.2027%减少至19.9999%,共减少0.2027%。因上述股权激励及减持股份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减持股份195,800股,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共减少

0.3251%;

(3)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余额为590,000股,公司总股本为96,581,25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余额后公司股本为95,991,25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5,800股,占剔除回购后公司股权的

0.2040%;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权19,316,200股,占剔除回购后公司股权的20.1229%;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