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有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332,467股(剔除本次减持预披露时回购股份数量后,约占本公司股本比例的
3.4716%,下同)的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成长二期”)计划自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19,825股(占本公司股本的比例为
2.0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0)。2026年
月
日,公司收到和谐成长二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减持预披露时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比例(%) |
| 和谐成长二期 | 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29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48.13 | 1,027,500 | 1.0639 | 1.0704 |
| 大宗交易 | 50.26 | 892,300 | 0.9239 | 0.9296 | ||
| 合计 | 1,919,800 | 1.9878 | 2.0000 | |||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公司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公司股本比例(%) | ||
| 和谐成长二期 | 合计持有股份 | 3,332,467 | 3.4504 | 3.4716 | 1,412,667 | 1.4627 | 1.47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32,467 | 3.4504 | 3.4716 | 1,412,667 | 1.4627 | 1.474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 | |
注:公司总股本为96,581,256股,上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按股本95,991,256股计算(剔除本次减持预披露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90,000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按股本95,796,556股计算(剔除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84,7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和谐成长二期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
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意向的情形。
3、和谐成长二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和谐成长二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