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宠物: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301335证券简称:天元宠物公告编号:2026-049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日:
2026年
月
日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归属人数: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895,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7053%,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43,500股,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51,600股;本次归属人数合计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人,预留授予部分
人。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
月
日;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本次激励计划简介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31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2,600.00万股的2.5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258.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2,600.00万股的2.0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1.90%;预留57.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2,600.00万股的0.45%,预留部分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8.10%。
(4)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54人,包括公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调整前):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虞晓春 | 中国 | 董事、副总裁 | 15.00 | 4.76% | 0.12% |
| 李安 | 中国 | 董事 | 12.00 | 3.81% | 0.10% |
| 张中平 | 中国 | 财务总监 | 10.00 | 3.17% | 0.08% |
| 田金明 | 中国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10.00 | 3.17% | 0.08% |
| 张根壮 | 中国 | 董事 | 7.00 | 2.22% | 0.06% |
| 小计 | 54.00 | 17.14% | 0.43% | ||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 其他激励对象(合计49人) | 204 | 64.76% | 1.62% | ||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合计54人) | 258 | 81.90% | 2.05% | ||
|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 57 | 18.10% | 0.45% | ||
| 合计 | 315 | 100.00% | 2.50%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每股9.44元(调整前)。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7)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各批次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值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或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3年增长率(A)或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3年增长率(B) | |
| 目标值(Am)或目标值(Bm) | 触发值(An)或触发值(Bn)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4 | 15% | 1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5 | 30% | 20%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6 | 45% | 30% |
考核指标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3年增长率(A) | A≥Am | X1=100% |
| An≤A<Am | X1=(A-An)/(Am-An)*50%+50% | |
| A<An | X1=0 | |
|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3年增长率(B) | B≥Bm | X2=100% |
| Bn≤B<Bm | X2=(B-Bn)/(Bm-Bn)*50%+50% | |
| B<Bn | X2=0 | |
|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值的规则 | 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100%;当考核指标出现A<An且B<Bn时,X=0;当考核指标A、B出现其他组合分布时,取X1、X2中孰高值确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
注:上述“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值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或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X值的确定规则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3年增长率(A)或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3年增长率(B) | |
| 目标值(Am)或目标值(Bm) | 触发值(An)或触发值(Bn)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 | 30% | 2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 | 45% | 30% |
注:上述“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90% | 80% | 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前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并于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前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6月24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7)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前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授予批次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 首次授予部分 | 2024年2月27日 | 8.69元/股(调整后) | 2580,000股 | 54人 | 570,000股 |
| 预留授予部分 | 2025年2月19日 | 8.69元/股(调整后) | 570,000股 | 26人 | 0 |
注:上述授予价格为调整后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为相应授予日当天情况。
4、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限制性股票数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4,200股。
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0,500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5,900股,合计作废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6,400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025年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10月15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44元/股调整为8.99元/股。
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4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10月17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6年6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99元/股调整为8.69元/股。
5、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的变动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895,10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2、本次归属符合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条件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2月27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2月27日至2027年2月26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2月19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2月24日至2027年2月18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3、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均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52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部分仍在职的49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预留授予部分26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部分仍在职的23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值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或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字[2026]7198号):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1,692,625.04元,较2023年度增长47.37%,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3年增长率(A)或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3年增长率(B) | ||||||
| 目标值(Am)或目标值(Bm) | 触发值(An)或触发值(Bn)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4 | 15% | 10% |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5 | 30% | 20% |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6 | 45% | 30% |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3年增长率(A) | A≥Am | X1=100% | ||||||
| An≤A<Am | X1=(A-An)/(Am-An)*50%+50% | |||||||
| A<An | X1=0 | |||||||
|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3年增 | B≥Bm | X2=100% | ||||||
| Bn≤B<Bm | X2=(B-Bn)/(Bm-Bn) | |||||||
| 长率(B) | *50%+50% | |
| B<Bn | X2=0 | |
|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值的规则 | 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100%;当考核指标出现A<An且B<Bn时,X=0;当考核指标A、B出现其他组合分布时,取X1、X2中孰高值确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
注:上述“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值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或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X值的确定规则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 ||||||
|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仍在职的49名激励对象中:(1)1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A”,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均为100%;(2)2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 | |||||
| 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90% | 80% | 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 核结果为“B”,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均为90%;(3)8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均为80%。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仍在职的23名激励对象中:(1)8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A”,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均为100%;(2)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B”,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均为90%;(3)8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均为80%。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895,100股。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为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5)。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
(
)归属日:
2026年
月
日
(
)归属数量:
643,500股
(
)归属人数:
人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虞晓春 | 中国 | 董事、副总裁 | 150,000 | 40,500 | 27.00% |
| 2 | 李安 | 中国 | 董事 | 120,000 | 32,400 | 27.00% |
| 3 | 张中平 | 中国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100,000 | 27,000 | 27.00% |
| 4 | 张根壮 | 中国 | 董事 | 70,000 | 18,900 | 27.00% |
| 小计(4人) | 440,000 | 118,800 | 27.00% | |||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 1 | 其他激励对象(45人) | 1,890,000 | 524,700 | 27.76% | ||
| 合计(49人) | 2,330,000 | 643,500 | 27.62% |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的情形。
、预留授予部分(
)归属日:
2026年
月
日(
)归属数量:
251,600股(
)归属人数:
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序号 | 职务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一、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 1 | 其他激励对象(23人) | 545,000 | 251,600 | 46.17% |
| 合计(23人) | 545,000 | 251,600 | 46.17% |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6)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
为2026年7月7日;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895,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053%。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归属事项进行验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26日出具了《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30号),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6年6月15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员工实际缴纳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7,778,419.00元。本次激励计划共有72位员工出资归属,合计认购895,100.00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 | 126,902,800 | 895,100 | 127,797,900 |
、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6,902,800股增加至127,797,900股(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归属人数、归属数量等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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