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睡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0  趣睡科技(301336)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趣睡科技(301336)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言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尚林争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共5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2年9月15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股份买卖、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内幕交易、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三会运作监管法规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趣睡科技于2022年8月12日上市,持续督导工作从2022年8月12日开始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下降31.73%、46.48%,主要系受市场需求疲弱、原料成本高企、贸易环境更趋复杂等因素影响,家居行业景气深幅调整,对公司物流运输、送装入户等方面均产生负面影响,另外公司注重产品研发、产品推广,相关费用持续列支,对当期利润造成一定影响。督促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公司了解业绩下降的原因及拟采取的业务策略,公司拟采取的业务策略情况如下:(1)夯实主业,推行全场景多品类的产品矩阵。通过自主研发及深度供应链管理,以场景逻辑扩展产品品类,为年轻中产消费者提供卧室及客厅家居产品的解决方案;(2)智能创新,深入布局智能家居市场。通过将家具家纺产品与现代科技有机结合,在设计上加入先进的通信和网络技术、娱乐媒体、检测理疗等辅助功能,让智能科技服务生活,为消费者打造更具未来感,更高品质、更舒适随心、更优质的智慧家居生活;(3)苦练内功,专注品质,借助资本市场推进公司做优做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股票融资、债券融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兼并收购等多元化资本市场工具,围绕公司主业,布局与公司产业链上下游相关的优质项目,打造核心竞争力;(4)积极拓展和布局海外市场,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组建海外销售团队,完善海外销售渠道,逐步提升海外市场占有率,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2、关于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股权转让涉税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1、关于红筹架构拆除过程中部分款项支付的承诺不适用
12、关于公司股权激励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原委派赵言先生、章志皓先生担任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2023年4月10日,因章志皓先生工作职能变动原因已无法继续从事对趣睡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为方便日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中金公司决定委派尚林争先生接替章志皓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6月1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3号),因中金公司1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非专业机构投资者,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2年6月7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32号),因中金公司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境外子公司整改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2年8月10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5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及其第一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存在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报告事项说明
政监管措施。 4、2022年11月23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207号),因中金公司子公司中金前海(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金前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的15只产品未按期完成整改、中金公司未能识别并拦截客户“逆回购”交易金额超过客户账户当日可用资金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提交了相关整改报告或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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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言 尚林争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