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趣睡科技(301336)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言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尚林争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1次,共1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已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参见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8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4月24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股份买卖、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内幕交易、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三会运作监管法规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1)公司存在超额使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2)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 (3)公司存在未编制 | (1)针对超额使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超额使用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同时,针对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组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单独议案审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 | 织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确保后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于存在客观情况无法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的行为进行规范。公司亦将于2024年5月参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就此前已发生置换以及截至2024年4月30日仍需要置换的募集资金进行补充审议; (3)针对存在未编制单独议案审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公司将参照相关规定,计划于2024年5月就前述事项补充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同时,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重新梳理、解读,确保今后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不再出现类似失误。 保荐机构已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说明披露上述情形,并针对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等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 无 | 不适用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0,485.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6.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32%。主要系公司所处家居消费行业受到房地产周期影响较大,房地产市场处于底部调整状态,市场需求疲弱,且公司注重产品的推广和研发,积极推进智能化产品,相关费用持续列支,对当期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 公司及时调整战略布局,实现战略转型,加大智能睡眠产品布局,并持续加大创新研发力度,不断提升技术领先优势,积极拓展市场空间,全方位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同时,公司也将推进自主品牌建设,深挖自主品牌潜力,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控制成本费用,持续强化供应链管理,切实提升运营效率。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员工社保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不谋求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12、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租赁物业因权属瑕疵受到损失的兜底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公司关于股东相关情况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原委派赵言先生、章志皓先生担任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2023年4月10日,因章志皓先生工作职能变动原因已无法继续从事对趣睡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为方便日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中金公司决定委派尚林争先生接替章志皓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11月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深圳函[2023]775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2、2023年11月16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45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中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