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睡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趣睡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宁波趣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目前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新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6号)同意注册,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7.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3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981.5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48.45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218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8月8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3日,公司分别与杭州趣睡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分别与宁波趣睡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128906084610166 | 家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都支行 | 1001300001045533 | 全系列产品升级与营销拓展项目 |
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 3320020410120100221482 | 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
4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3321018800016317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3301040160024705454 | 家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804523 | 全系列产品升级与营销拓展项目 |
三、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新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全系列产品升级与营销拓展项目”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趣睡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宁波趣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目前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新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全系列产品升级与营销拓展项目”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趣睡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宁波趣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目前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新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
“全系列产品升级与营销拓展项目”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三)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趣睡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宁波趣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目前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新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全系列产品升级与营销拓展项目”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上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趣睡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宁波趣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目前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新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趣睡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宁波趣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目前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新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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