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耿玉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