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宋庆、张连科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庆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