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市场上对鸿蒙热点概念的讨论。截至目前,公司没有具体的鸿蒙医养场景应用落地,未产生与鸿蒙相关的业务收入。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4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但关注到市场上对鸿蒙热点概念的讨论,截至目前,公司没有具体的鸿蒙医养场景应用落地,未产生与鸿蒙相关的业务收入。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将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目前公司正在进行2023年年度财务核算,如经公司测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披露有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