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格精机: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品贵)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饶品贵作为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七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七次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三次股东大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方面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2022年3月10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前认 | 同意 |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可意见 | |||
关于审核确认GKG ASIA少数股东所投资或控制的主体与公司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审议《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计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审核确认GKG ASIA 少数股东所投资或控制的主体与公司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8月26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8月31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9月19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10月1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10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 | 同意 |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次会议,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两次会议分别对《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作出了审议,确保公司绩效考核公平、公正,薪酬发放合理、合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并出席审计委员会四次会议,召集并参与了年度会计师对年度审计计划及预审情况的沟通会,对于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的问题等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审查和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财务信息披露等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各项职责。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并出席提名委员会一次会议,根据《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对公司第二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出席提名委员会一次会议,根据《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认真核查,确保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
四、公司调研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3、2022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注重学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2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2年度,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饶品贵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