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格精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凯格精机股票代码:301338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邱国良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彭小云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舟山凯灵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保区)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迎宾大道116号(B座)402室—8工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东莞市凯创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19号2栋2020室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东莞市凯林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
号
栋2141室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6年6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5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 ...... 17
第一节释义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 凯格精机、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邱国良、彭小云、舟山凯灵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凯创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东莞市凯林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
| 舟山凯灵格 | 指 | 舟山凯灵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东莞凯创 | 指 | 东莞市凯创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
| 东莞凯林 | 指 | 东莞市凯林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舟山凯灵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凯创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东莞市凯林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减持上市公司股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行为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数据明细与合计数不一致的,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 姓名 | 邱国良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3602031967******** |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 姓名 | 彭小云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4600301969******** |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1、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舟山凯灵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邱国良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622MA36YKYK8Q |
| 注册资本 | 3,750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及通讯地址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保区)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迎宾大道116号(B座)402室—8工位 |
| 营业期限 | 2017-12-7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 邱国良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男 | 中国 | 广东 | 无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
1、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东莞市凯创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邱国良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54NFK54A |
| 注册资本 | 793.75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及通讯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19号2栋2020室 |
| 营业期限 | 2020-05-18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 邱国良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男 | 中国 | 广东 | 无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东莞市凯林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邱国良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54NFWT7C |
| 注册资本 | 706.25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及通讯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19号2栋2141室 |
| 营业期限 | 2020-05-18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 邱国良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男 | 中国 | 广东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邱国良先生与彭小云女士为夫妻关系,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国良先生担任舟山凯灵格、东莞凯创、东莞凯林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邱国良先生、彭小云女士、舟山凯灵格、东莞凯创、东莞凯林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舟山凯灵格、东莞凯创、东莞凯林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所致,上述主体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基于员工自身的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舟山凯灵格、东莞凯创、东莞凯林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500,000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总股本(76,000,000股)的比例为
67.7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160,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65.00%,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首发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76,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5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7.76%。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上述利润分配已于2023年
月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76,000,000股增加至106,40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1,500,000股转增为72,100,000股,持股比例为
67.76%。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舟山凯灵格、东莞凯创、东莞凯林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12月18日期间,减持凯格精机股份不超过3,1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2月9日,舟山凯灵格、东莞凯创、东莞凯林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89,65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70,010,350股,持股比例由67.76%下降至
65.80%。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4),舟山凯灵格、东莞凯创、东莞凯林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期间,减持凯格精机股份不超过2,1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舟山凯灵格、东莞凯创、东莞凯林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50,25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69,160,100股,持股比例由
65.80%下降至
6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邱国良 | 合计持有股份 | 2,750.0000 | 36.18 | 3,850.0000 | 36.1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 962.5000 | 9.0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50.0000 | 36.18 | 2,887.5000 | 27.14 | |
| 彭小云 | 合计持有股份 | 1,750.0000 | 23.03 | 2,450.0000 | 23.0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 2,450.0000 | 23.0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50.0000 | 23.03 | - | - | |
| 舟山凯灵格 | 合计持有股份 | 500.0000 | 6.58 | 616.0100 | 5.7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 616.0100 | 5.7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0.0000 | 6.58 | - | - | |
| 东莞凯创 | 合计持有股份 | 79.3750 | 1.04 | - |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9.3750 | 1.04 | - | - | |
| 东莞凯林 | 合计持有股份 | 70.6250 | 0.93 | - |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0.6250 | 0.93 | - | -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5,150.0000 | 67.76 | 6,916.0100 | 65.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 4,028.5100 | 37.8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150.0000 | 67.76 | 2,887.5000 | 27.14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项下的股数及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截至2022年8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之日总股本76,00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项下的股数及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截至2026年
月
日总股本106,400,000股计算。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40,28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6%,有限售条件股份28,87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14%,为高管锁定股。除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邱国良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舟山凯灵格、东莞凯创、东莞凯林为邱国良先生所控制的合伙企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等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邱国良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2025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了《关于对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邱国良、刘小宁、宋开屏、邱靖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13号)(公告编号:
2025-048),对邱国良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邱国良先生最近三年内未有证其他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声明,其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邱国良(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彭小云(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舟山凯灵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东莞市凯创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东莞市凯林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日期:2026年6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东莞市 | |
| 股票简称 | 凯格精机 | 股票代码 | 301338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姓名 | 邱国良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住所 | 广东省东莞市***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名称 | 彭小云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住所 | 广东省东莞市***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名称 | 舟山凯灵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注册地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保区)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迎宾大道116号(B座)402室—8工位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名称 | 东莞市凯创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注册地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19号2栋2020室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名称 | 东莞市凯林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注册地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19号2栋2141室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邱国良 | 27,500,000 | 36.18 | ||
| 彭小云 | 17,500,000 | 23.03 | ||
| 舟山凯灵格 | 5,000,000 | 6.58 | ||
| 东莞凯创 | 793,750 | 1.04 | ||
| 东莞凯林 | 706,250 | 0.93 | ||
| 合并 | 51,500,000 | 67.76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变动比例(%) | ||
| 邱国良 | 38,500,000 | 36.18 | 0.00 | |
| 彭小云 | 24,500,000 | 23.03 | 0.00 | |
| 舟山凯灵格 | 6,160,100 | 5.79 | 0.79 | |
| 东莞凯创 | 0 | 0.00 | 1.04 | |
| 东莞凯林 | 0 | 0.00 | 0.93 | |
| 合并 | 69,160,100 | 65.00 | 2.76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除目前正在进行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有其他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邱国良(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彭小云(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舟山凯灵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东莞市凯创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东莞市凯林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时间: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