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通行宝(301339)公司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第一条和第三条“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等规定要求,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