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宝: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颜延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颜延)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8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依法行使表决权。
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均列席参加。在股东大会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在 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对如下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3月4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转让苏州市惠尔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4月21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及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9月26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制定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2022-2023年度)》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辞任与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11月11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3、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4、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12月15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自由流云收费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职责。2022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共召集并主持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件的议案》《2021年度内控内审工作报告》《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及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共计9项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2022-2023年度)>的议案》等共计6项议案。
3、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7项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曾赴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内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生产运行及财务状况、审计监督情况;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与沟通,关注公司持续经营和业务开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依法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公平披露信息。督促公司依法建立并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增强持续回报能力。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投资者保护职责的能力,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六、参加培训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公司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七、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4、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颜延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