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出具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浙商证券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原已委派孙小丽女士和冉成伟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因原保荐代表人孙小丽女士工作调整,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浙商证券委派毛潇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孙小丽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此次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毛潇颖女士和冉成伟先生,持续督导期持续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公司董事会对孙小丽女士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13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毛潇颖简历
毛潇颖,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保荐代表人和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参与或负责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项目等。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