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3-057
2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2号文《关于同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733.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765.29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243.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21.97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4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8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007,652,920.00 |
项 目 | 金额 |
减:发行费用 | 142,433,226.72 |
募集资金净额 | 1,865,219,693.28 |
加:利息收入 | 9,044,811.35 |
减:银行手续费 | 3,370.77 |
减:募集资金项目支出 | |
——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 | 153,383,294.96 |
——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 43,838,291.9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0,000,000.00 |
——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 43,039,672.66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70,000,000 |
——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 | 1,335,710.00 |
——补充流动资金[注] | 150,268,655.40 |
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39,737,446.64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902,658,062.23 |
[注]: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50,268,655.40元,包括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及其利息收入268,655.40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相关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百客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3月25日与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新碧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6月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 | 1210281029200166675 | 活期存款 | 451,131.9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 | 1210281029200153141 | 活期存款 | 231,849.99 |
1210281014200012242 [注] | 定期存款 | 149,999,795.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 | 8110801012502633688 | 活期存款 | 103,444.4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 | 8110801012902634572 | 活期存款 | 311,111.1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 | 90030122000049607 | 活期存款 | 253,147.2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新碧支行 | 392282306092 | 活期存款 | 184,593.9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新碧支行 | 401382316357 | 活期存款 | 1,811,665.2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新碧支行 | 19810701040888854 | 活期存款 | 49.3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新碧支行 | 19810701040888888 | 活期存款 | 399,745,871.4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 | 39030078801100000423 | 活期存款 | 66,707.0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新碧支行 | 389682979748 | 活期存款 | 349,498,695.46 |
合 计 | 902,658,062.23 |
注:此账户为募集资金专户(1210281029200153141)的子账户,无结算功能,系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
理时加载开户行大额存单业务自动产生的子账号,业务终止时资金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支取也需原路返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支取,该账户资金不作他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详见本报告附表。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除上述实施方式变更情况以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
2023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026.13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528.95万元,置换资金总额31,555.0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86号)。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3,973.87万元)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截至报告期期末已使用149,999,795.00元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3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35,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相关内容。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
编制单位: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6,521.9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697.4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7,133.57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 | 否 | 26,000 | 26,000 | 241.72 | 15,338.33 | 58.99% | 2022年09月20日 | 5,196.41 | 10,444.98 | 是 | 否 |
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 否 | 7,000 | 7,000 | 84.32 | 4,383.83 | 62.63% | 2023年03月01日 | 1,350.53 | 1,350.53 | 是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000 | 7,000 | 7,000 | 100.00% | 2022年03月15日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5,000 | 5,000 | 237.86 | 4,303.97 | 86.08% | 2023年03月10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 | 15,000 | 15,000 | 15,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0,000 | 60,000 | 15,563.9 | 46,026.13 | -- | -- | 6,546.94 | 11,795.51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年产 4 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 | 否 | 35,000 | 35,000 | 133.57 | 133.57 | 0.38% | 2026年05月23日 | 不适用 | 否 | ||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 | 否 | 54,521.97 | 54,521.97 |
募资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37,000 | 37,000 | 37,000 | 37,000 | 10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26,521.97 | 126,521.97 | 37,133.57 | 37,133.57 | -- | -- | -- | -- | ||
合计 | -- | 186,521.97 | 186,521.97 | 52,697.47 | 83,159.70 | -- | -- | 6,546.94 | 11,795.51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21.9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26,521.9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已累计使用72,0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金额为54,521.97万元(不含利息)。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了15,000.00万元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37,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35,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结项,即就募投项目“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中部分设备购置的实施方式申请变更,由购买新设备变更为购买新设备同时利用部分现有设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026.13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528.95万元,置换资金总额31,555.08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1、“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募集资金节余10,661.67万元,主要原因系: (1)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募投实施过程中公司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部分利用公司原有生产设备,节约投资; (3)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康市涛涛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单独建设电动车项目的部分工序,其投资金额未包括在该募投项目中; (4)由于环保部门对部分设备要求较高,如电泳流水线,经公司综合分析后通过委外加工代替原设备采购计划。 2、“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募集资金节余2,616.17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适当考虑利用部分现有设备,节约投资。 3、“营销平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募集资金节余696.03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4,999.98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① 报告期“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7,133.57万元”与下表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83,159.70万元”的差异为13,973.87万元,系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补流资金13,973.87万元(含银行手续费支出0.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