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涛涛车业(301345)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涛涛车业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陈卫发生购买餐饮服务关联交易不超过20万元、2023年度与关联方2201 LUNA ROAD, LLC发生购买房屋租赁服务不超过4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本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审议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增加向关联方2201 LUNA ROAD,LLC购买房屋租赁服务关联交易300万元。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曹马涛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本年度预计发生额 (调整前)本次调整金额本年度预计发生额(调整后)截至披露日 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租赁2201 LUNA ROAD, LLC房屋租赁按市场公 允价格不超过450300不超过750234.40443.37
合计不超过450300不超过750234.40443.3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2201 LUNA ROAD, LLC成立日期:2015年9月14日实际经营地址:2201 Luna Rd, Carrollton, TX75006经营范围:仓库及办公场所租赁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201 LUNA ROAD, LLC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8,083.852,151.69502.63272.02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201 LUNA ROAD, LLC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马涛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及7.2.5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等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冉成伟 王永恒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