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涛涛车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涛涛车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后续培训,现将相关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4年 4月19日
2、培训地点:涛涛车业三楼会议室
3、培训对象:涛涛车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4、培训方式:保荐人采取现场讲座形式进行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详细介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事项和公司治理,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二)重点介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最新法规变动情况,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窗口期、减持相关规定等。
浙商证券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促使公司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的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
三、培训成果
现场培训期间,公司培训对象认真配合保荐人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涛涛车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系统、全面的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涛涛车业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培训目标。(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冉成伟 王永恒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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