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的议案》,公司拟在浙江缙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以下简称“专项账户”),用于“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2号文《关于同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733.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765.29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243.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21.9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4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8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3月25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新碧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6月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已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不超过5.4亿元人民币(项目投资合计7,200.00万美元)向全资子公司Tao Holding LLC.增资,用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2024年3月20日,公司在美国花旗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美国花旗银行、保荐人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Tao Holding LLC、Denago Ebikes Corporation、DenagoEV Corporation、Denago Powersports Corporation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续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专户用途 |
1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 | 1210281029200153141 | 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2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新碧支行 | 19810701040888888 | 超募资金支付和置换发行费用的存储和使用 |
3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新碧支行 | 389682979748 | 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 |
4 | Denago EV Corp Escrow-1 | 美国花旗银行 | 13792500 | 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 |
5 | Denago EV Corp Escrow-2 | 美国花旗银行 | 13792300 | 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 |
6 | Denago EV Corp Escrow-3 | 美国花旗银行 | 13792400 | 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 |
7 | Denago EV Corp Escrow-4 | 美国花旗银行 | 1379290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8 | Denago Powersports Escrow | 美国花旗银行 | 1379260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9 | Tao Holding IPO Escrow | 美国花旗银行 | 1379280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 |
10 | Denago Ebikes Escrow | 美国花旗银行 | 13792200 | 营销网络建设 |
项目
三、本次新增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的开立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在浙江缙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项目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