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45证券简称:涛涛车业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2号文《关于同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33.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765.29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243.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21.9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4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8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21.9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26,521.97万元。具体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变更后) | 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 1 | 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 | 26,000.00 | 15,338.33 | 已结项 |
| 2 | 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 7,000.00 | 4,383.83 | 已结项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000.00 | 7,000.00 | 已结项 |
| 4 | 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 5,000.00 | 4,303.97 | 已结项 |
| 5 | 补充流动资金(包含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2,000.00 | 52,000.00 | - |
| 6 | 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 | 35,000.00 | 21,831.98 | 62.38 |
| 7 | 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 | 6,6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9,500.00万元) | 45,369.90 | 91.66 |
| 8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6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500.00万元) | 4,486.87 | 99.71 |
| 合计 | 186,000.00 | 154,714.88 | ||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上表中1-4项目已建设完毕并结项且已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3,973.8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 | 2026年5月31日 | 2026年11月30日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所涉建设用地,2023年相关部门挂牌出让该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耗时较长,同时受雨季方面的影响,土地的平整进度未能按计划推进,导致土地的交付进度晚于预期,使得项目原定的实施计划及推进节奏有所滞后;
2、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房屋内部装修、设备安装调试、项目验收等环节工艺要求较高、实施流程复杂,多重因素共同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延长。目前,项目主体结构已建设完成,正处于内部装修与设备投入的关键阶段。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障项目整体质量并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判断,决定将“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6年5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1月30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的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本次延期后,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本次调整后的计划实施。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