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蓝箭电子”)于近日收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原委派张敏先生、卢丹琴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现因张敏先生退休,不再继续担任蓝箭电子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金元证券委派刘绿璐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张敏先生继续担任蓝箭电子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蓝箭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绿璐女士、卢丹琴女士,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对张敏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
附件:
刘绿璐女士的简历刘绿璐女士,保荐代表人,现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副总经理,作为项目协办人、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了蓝箭电子(301348)创业板IPO项目,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了宝泰隆(60101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及宝泰隆公司债项目,作为主要成员完成了赫美集团(002356)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工作,作为主要成员完成了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项目,作为现场负责人负责过多家公司的企业改制、上市辅导和财务核查工作。刘绿璐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