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3-12-29  蓝箭电子(301348)公司公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箭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蓝箭电子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8号),公司已完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18.08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0,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99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400.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100084063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半导体封装测试扩建项目54,385.1154,385.11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765.625,765.62
合计60,150.7360,150.7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1半导体封装测试扩建项目54,385.1154,385.1140,602.8074.6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765.625,765.62226.643.93
合计60,150.7360,150.7340,829.4467.88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情况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实施完成日期进行调整。“半导体封装测试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预计完成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现将上述项目实施预计完成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原因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确定后,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在项目开始初期,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受自有资金投资规模、进度等局限性,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

2、公司启动募投项目建设以来,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受到外部环境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客观因素影响,项目整体施工进度、项目的设备采购、物流运输以及管理、施工人员安排等均受到一定制约,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缓;

3、因公司IPO历程中经历了变更上市板块的过程,历时较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综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预计完成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之“半导体封装测试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半导体封装测试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预计完成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之“半导体封装测试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进度,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刘绿璐 卢丹琴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