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箭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保荐机构于2023年12月18日对蓝箭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1、培训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2、培训地点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培训人员
金元证券保荐代表人:刘绿璐、卢丹琴
金元证券蓝箭电子持续督导项目组成员:李莉
4、培训对象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5、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资料为基础,通过讲解和交流等方式向培训对象介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股份减持等方面的法规要求和注意事项。
6、培训方式及完成情况
本次培训采用现场与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被培训人员自学相关培训资料的基础上对被培训人员进行讲解和交流。本次培训按照本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计划和培训计划进行,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在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蓝箭电子给予了积极配合。相关培训对象通过本次培训,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内容等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刘绿璐 卢丹琴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