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箭电子”)于近日收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原委派刘绿璐女士、卢丹琴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现因刘绿璐女士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蓝箭电子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金元证券委派袁玉华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刘绿璐女士继续担任蓝箭电子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蓝箭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卢丹琴女士、袁玉华先生,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对刘绿璐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
附件:
袁玉华先生的简历
袁玉华先生,保荐代表人,会计硕士,现任金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副总经理,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十多年,主要参与了宝泰隆(6010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蓝箭电子(30134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袁玉华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