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信德新材(30134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非独立董事:尹洪涛先生(董事长)、王伟先生、芮鹏先生

独立董事:郭忠勇先生、陈晶女士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成员组成
战略委员会尹洪涛(召集人)、芮 鹏、郭忠勇
审计委员会陈 晶(召集人)、郭忠勇、芮 鹏
提名委员会郭忠勇(召集人)、陈 晶、尹洪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忠勇(召集人)、陈 晶、尹洪涛

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超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曾欣先生(监事会主席)、高冬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杨建连先生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且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未低于监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尹洪涛先生

副总经理:王伟先生、王晓丽女士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婷女士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张海龙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海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5235213

传 真:0419-5169858

邮 箱:ysy@dlaosl.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

七、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牛彦秀女士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牛彦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丛国强先生在本次监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但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工程师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丛国强先生通过辽阳市信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2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25%,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牛彦秀女士、丛国强先生在任职董事或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

1、尹洪涛先生,1964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学学历。1999年3月至2021年1月任职于辽阳市信德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00年11月至今就职于信德新材(前身为信德化工),任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就职于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8年9月至今就职于辽阳市信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月至今就职于大连信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23年7月至今就职于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洪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481,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2%,通过辽阳市信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96,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6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914,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9%;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尹士宇为父子关系,两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王伟先生,1976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抚顺石油学院化工工艺专业,安全工程师;2000年7月-2013年12月就职于辽阳天成化工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2014年1月至今就职于信德新材(前身为信德化工),任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担任信德新材董事兼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伟先生通过辽阳市信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46,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13%,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芮鹏先生,1981年11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9月至2003年9月就职于深圳发展银行;2007年3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担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就职于上海奇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总监、合规风控负责人,现任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9年8月至今就职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就职于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就职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0年5月至2022年1月就职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信德新材,担任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芮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郭忠勇先生,1958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辽宁省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助理政工师、高级营销师。1981年10月至1997年10月就职于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供销公司,担任科长;1997年10月至2019年7月就职于中国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公司辽阳分公司,目前已退休;2020年3月至今就职于大连弘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职监事;2020年6月至今,担任信德新材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忠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陈晶女士,1989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学专业,2017年至今,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2023年8月起就职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监事会成员

1、曾欣先生,1969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毕业于辽阳制药机械厂技校机械制造专业。1985年1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辽阳制药机械厂,历任工人、工段长;2005年5月至2012年5月先后就职于辽阳市兴隆工业搪瓷厂及辽宁兴隆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担任车间主任;2012年6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信德有限,历任操作工、生产副经理;2018年4月至2020年5月就职于大连奥晟隆,担任生产部长;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信德新材,担任生产部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欣先生通过辽阳市信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2,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05%,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高冬女士,1986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辽宁医学院动物检疫防疫专业。2011年8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辽阳市撕裂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法人代表;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辽阳市宏伟区东东家服饰店,担任负责人;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辽阳市迪克尼服饰店;2019年7月至今,就职于大连奥晟隆,担任销售部部长。2020年6月至今,担任信德新材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杨建连先生,1983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辽宁建筑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2000年12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中国人

民解放军某集团军某旅,历任班长、四级军事长;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就职于辽宁富虹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生产部,担任操作员;2016年9月至2020年2月就职于信德新材(前身为信德化工),历任操作员、操作班长;2016年9月至今,就职于奥晟隆,历任生产部副部长、生产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建连先生通过辽阳市信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2,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05%,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王晓丽女士,198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毕业于辽宁信息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2003年3月至今就职于信德新材(前身为信德化工),历任保管员、化验员、销售采购内勤、采购助理、采购经理、市场部经理,现任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欣先生通过辽阳市信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10%,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婷女士,1986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具有中级会计证书、美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大连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12年3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大连三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助理;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安永商务咨询(大连)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审计助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就职于宁波佳信旅游用品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9年11月至今就职于信德新材(前身为信德化工),担任财务总监;2022年7月至今,兼任信德新材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能力。

四、证券事务代表

张海龙先生,198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8月至2016年6月先后任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兼总裁办公室主任等;2016年7月至2022年12月先后任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23年1月起先后任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日,张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的能力。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