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芮鹏、郭忠勇、陈晶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