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3-01  信德新材(301349)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审批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信碳材”)提供担保额度54,000.00万元。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昱泰”)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成都昱泰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额度(以下简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成都昱泰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情况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鉴于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大信碳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了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16,0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公司为大信碳材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6,000.00万元(含16,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建设银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起始日期以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支行

2、保证人(甲方):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16,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

6、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大信碳材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有关授信提供担保。前述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董事会认为,大信碳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此次担保后,公司为大信碳材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为21,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审批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22,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54%。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5,952.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9%。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支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