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4  信德新材(301349)公司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中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含本数,下同),其中 中风险额度合计不超过2.00 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经过严格评估,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其中中风险额度合计不超过 2.0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来源为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品种

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风险及以下 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其中中风险额度合计不超过2.00亿元)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其中中风 险额度合计不超过2.00亿元)。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 超过前次股东会决议有效期未赎回的,继续使用本次审议通过后的额度。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 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授权有效期和投资期限一致。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 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 机构发行的中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 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 较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 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 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 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自有 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 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其中中风险额度合计不超过2.00 亿 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基金和 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和投资 期限一致。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