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委员 |
战略委员会 | 杨伟明(主任委员)、韩挺、徐跃增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跃增(主任委员)、夏祖兴、杨伟明 |
审计委员会 | 夏祖兴(主任委员)、于元良、丁小贞 |
提名委员会 | 于元良(主任委员)、杨伟明、徐跃增 |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强化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功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