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http://ddx.gubit.cn  2023-05-29  普莱得(301353)公司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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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得”、“发行人”、“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总数为不超过1,9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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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何科嘉、方键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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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发行人概况 ...... 4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7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情况 ...... 24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 25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25

六、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决策程序 ...... 27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 27

八、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具体安排 ...... 31

九、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 32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32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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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概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 Prulde Electric Appliance Co., Ltd.注册资本:5,7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伟明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11月1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8月5日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邮政编码:321035电话号码:0579-83793333传真号码:0579-89123969互联网网址:http://www.prulde.com电子信箱:pld@prulde.com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和电话号码:董事会办公室、郭康丽(董事会秘书)、0579-83793333

(二)主营业务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电动工具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动工具专业制造商之一,致力于成为电动工具领域ODM专业制造商和OBM品牌商。公司紧跟市场需求,专注于电动工具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保持并不断提高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进而不断推出新的产品系列。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电热类、喷涂类、钉枪类、吹吸类、冲磨类、蒸汽类等六大产品系列、300余种规格型号,广泛应用于家庭装修、工业制造、建筑施工、园林维护等多个领域。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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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和生产能力。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已获得国内外专利437项,其中发明专利32项,实用新型专利205项,外观设计专利200项。经过多年的业务经验积累和研发投入,公司已掌握了多项电动工具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研发制造能力。公司不仅能够满足客户对产品安全、功能、性能及外观的要求,而且主动把握市场前瞻性需求,研发、设计和生产出符合人体工程学特点、品质更可靠、性能更稳定、安全性更高的产品,以满足终端消费者的多样性和个性化需求。

凭借持续的技术创新、丰富的产品设计和生产经验、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等优势,公司服务了众多国际知名电动工具品牌商及零售商,进入了如Stanley Black&Decker(史丹利·百得)、BOSCH(博世)、Makita(牧田)、Metabo(麦太保)、Einhell(安海)、ADEO(安达屋)、Kingfisher(翠丰)、Harbor Freight Tools(HFT)等国际知名企业的供应商体系,为其提供ODM电动工具产品,并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出口欧洲、美洲、亚太等市场的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客户粘性不断增强。同时,公司依托多年来积累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优势,积极开展自有品牌建设,不断加强OBM产品的推广和销售,以实现品牌价值和企业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

(三)核心技术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注重产品技术的持续创新,不断加大研发设计的投入力度。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公司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普莱得手持式电动工具研究院”、“电动工具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荣誉认定。

公司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创新,在热风枪、电动喷枪、电动钉枪等电动工具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逐渐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及技术诀窍,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并且已相继应用于产品的大批量生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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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掌握的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特点竞争优劣势及护城河技术类型取得方式主要应用产品对应专利情况
1一种可检测温度的热风枪热风枪对外部进行加热时,红外检测头接收被加热物体的红外辐射能量,从而得到被加热物体的表面温度,进而可很好地控制被加热物体的加热状态,使得被加热物体达到良好的工作状态,而不会因温度不可知或不可控导致被加热物体熔化或着火等安全隐患,提升了热风枪使用时的安全性。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发明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该技术通过采用红外检测功能和热风枪一体化集成,解决了被测物体加热的不均衡性问题,实现了被加热物体温度的可视化功能,提高了热风枪使用的安全性。 竞争劣势: 制造工艺难度加大,成本相对增高。独创技术原始取得热风枪ZL201710719664.7
2自适应式智能控制系统自适应式智能控制系统可以自动识别各种不同容量的电池包,根据电池包的容量自动调节输出最合适的工作负载,达到最佳的工作状态。该系统可防止因长期过载使用而损坏电池包的问题,提高了电池包的安全可靠性,延长了电池包的使用寿命。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该技术通过自适应式智能控制系统可以自动识别不同容量的电池包,解决了电池包不匹配造成过载损坏的问题,提高了机器使用的安全性,实现了各种不同容量的电池包通配。 竞争劣势: 电路设计较复杂,成本相对增高。在通用技术基础上改进原始取得热风枪ZL201922377441.4
3一种热风枪用发热芯及热风枪这种低功耗高效率的热风枪,在发热丝的表面设有特种绝缘层,使发热丝可进行密绕,以增加发热丝的发热面积,提高单位空间的发热密度,从而大大提高热风枪的出风温度,获得了更佳的工作效率。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该技术通过发热丝密绕工艺,提高了发热效率,解决了锂电热风枪温度低的问题,实现了产品的低功耗高温度。 竞争劣势:在通用技术基础上改进原始取得热风枪ZL201820496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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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密绕工艺成本相对增高。
4一种使用方便的热风枪使用后的热风枪喷嘴温度过高,存在使用者不易更换所需喷嘴的问题。该技术在热风枪的前套上设有喷嘴快拆装置,直接旋转前套即可拆除喷嘴,避免了误操作烫伤使用者,实现了快速更换各种喷嘴的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及安全性。同时,该技术在热风枪另一端设置可收纳的金属挂钩,方便使用者高空作业,提高携带性。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设置可收纳的挂钩,提高了便携性; 3、设置喷嘴快拆装置,实现了喷嘴的快速更换,提高了使用安全性。 竞争劣势: 成本相对增高。在通用技术基础上改进原始取得热风枪ZL201820122355.1
5一种具有延长杆及旋转机构的喷枪带延长杆及旋转机构的喷枪,在延长杆的前段设有枪体的快拆及旋转结构,在不借助任何辅助工具的前提下,实现更高工作面的喷涂,给使用者带来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发明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设置了枪体快拆及旋转结构,实现了更大范围的喷涂,提高了工作效率。 竞争劣势: 成本相对增高。独创技术原始取得喷枪ZL201310116462.5
6一种喷枪及其枪头在喷枪的前端设有宽幅调节装置及快速加液装置,即通过喷涂宽幅大小可调,实现喷枪在不同工作面的喷涂,既节省涂料,又提高了喷涂质量;通过快速加液装置,方便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加液,避免涂料滴落造成污染,提高了工作效率。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发明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设置了宽幅调节装置及快速加液装置,实现了喷枪适应各种工作面的喷涂,提高了喷涂质量和工作效率。 竞争劣势: 加工精度要求高,成本相对增高。独创技术原始取得喷枪US10421087B2
7一种工作效率高的喷枪一种工作效率高的喷枪泵体上设有连通喷壶与外界的排气结构,喷壶壳体设有镂空部以使软壶体可被手动挤压,并通过排气结构将软壶体内的空气排出,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采用软体喷壶,解决了吸液不顺畅的问题,在通用技术基础上改进原始取得喷枪ZL20192143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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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软壶体内的液体更易于进入喷腔内,从而使得喷枪能快速且稳定地实现喷涂,以提升喷枪的喷涂效率和工作效率。提高了喷涂效率。 竞争劣势: 软体壶是一次性的易耗品,使用成本相对增高。
8一种使用寿命长的喷枪一种使用寿命长的喷枪,机体内设有压力调节装置,通过设置出气口和加压口并将其连通实现了泄压放大功能;通过对阀杆辅助推压以保证实现泄压,达到了安全使用,延长了使用寿命;并且马达内的气压稳定,使得喷出液体均匀稳定,提升了喷涂效果。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通过设置创新的排气结构,提高了喷涂质量。 竞争劣势: 增加了泄压装置,成本相对增高。在通用技术基础上改进原始取得喷枪ZL201921438137.X
9一种柱塞泵结构及喷涂机、滚涂机柱塞在往复运动过程中,密封圈由于高速摩擦易产生高温变形失效的问题,从而导致漏液、机器失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该技术在泵体与齿轮箱设计了可拆卸式结构,实现在漏液时快速更换密封圈的同时机器可继续使用的功能,既延长了机器使用时间,又降低了使用成本。另外,泵体的侧壁上设有回流孔,防止液体倒流到机器里面,提高了整机的寿命和安全性。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通过设置创新的密封圈快速拆换结构,提高了整机寿命,降低了使用成本。 竞争劣势: 需要定期更换密封圈。在通用技术基础上改进原始取得喷枪ZL201620296539.0
10单开关联动控制装置及钉枪通常钉枪是断续工作的机器,即扣一次扳机工作一次。为了防止钉枪连发与死机,该技术通过扳机、连杆和凸轮联动组成自锁机构,控制电机的通断状态,在打钉结束时自锁机构自动解除触发开关的接通状态,控制电机断电刹车,实现了机器精准停机,提高了机器的使用安全和可靠性。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发明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通过设置创新的开关联动控制装置,解决了电子系统失效导致的误触发现象,提高了产品的安全性。 竞争劣势: 装配工艺相对复杂,精度要求高。独创技术原始取得钉枪ZL201610322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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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种打钉效果好的电动气缸式钉枪一种打钉效果好的电动气缸式钉枪,在机壳内设置大气缸和小气缸,气缸内设置大、小活塞,通过机械锁扣结构来保持活塞的压力并释放,利用大、小气缸的体积差所产生的压力差进行冲击打钉,不仅能很好保证打钉效果,且不会因零部件本身不稳定性因素而影响打钉效果,并且结构简单、易于生产加工。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通过设置创新的机械锁扣结构,实现了稳定的打钉效果,提高了机器的使用效率,降低了成本。 竞争劣势: 机器重量偏重。在通用技术基础上改进原始取得钉枪ZL201822119462.1
12锂电钉枪一种可以调节打钉力度的锂电钉枪,在冲击弹簧一端设置调节旋钮、旋钮转轴和旋套的距离调节装置,通过调节旋钮改变冲击弹簧的预压缩力,从而实现打钉力的大小可调节功能,即可针对不同软硬物体调节需要的打钉力,防止物体因受力过大而损坏或受力过小而效果不佳。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通过设置创新的调节打钉力度的结构,减少了打钉的后坐力,提升了打钉的舒适度; 竞争劣势: 成本相对增高。在通用技术基础上改进原始取得钉枪ZL201520223184.8
13手柄可旋转式吹风机吹风机由吹风盘和手柄组成,吹风盘安装在手柄基座上,基座上设有限位连接件、调节按钮,实现了手柄基座的旋转功能。手柄可旋转式吹风机适用于各种工作场合,整体结构简单、紧凑,易于收纳、使用方便。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发明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通过设置创新的手柄基座旋转结构,实现了多种角度吹风,解决了包装体积偏大的问题,易于收纳。 竞争劣势: 成本相对增高。独创技术原始取得吹风机ZL201610096791.1
14一种刷子清洗机刷子清洗机包括上方敞口的箱体和可扣合于箱体上的箱盖,箱体内设有清洗装置和用于固定刷子的夹刷装置。通过清洗装置将清洗液送至固定在夹刷装置上的刷毛处,以冲击的方式清洗刷子,机构简单成本低,且操作方便,清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发明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以冲击的方式替代传统手动清洗刷子,解决了手动清洗不易洗且费时费力问题,实现了自动化清洗操作。独创技术原始取得清洗机ZL201410255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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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液可循环使用,节约水资源。竞争劣势: 机械控制结构,相对于手动方式的成本高。
15一种雾化器的控制开关及调节机构雾化器设有防误启动开关装置,通过弹簧对固定杆提供一个远离按钮方向的力使固定杆的下端卡接在卡槽内,使用时较为方便有效地避免误触按钮导致雾化器启动的情况出现,提高了使用安全性。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通过设置创新的防误启动开关装置,解决了雾化器误启动的问题,提高了使用安全性。 竞争劣势: 成本相对增高。在通用技术基础上改进原始取得雾化器ZL202021831352.9
16背负式喷雾器背负式喷雾器,在水箱的下方且水泵的正下方设置电源;在电源安装口处设置可翻转的保护罩,提高了使用安全性。 针对水泵、电源的布置问题以及喷杆的安置等问题,将水泵和电源均内置于水箱,有利于减小喷雾器整体的体积;给水箱增设支撑架,使喷雾器放置更稳定且起到保护下部电源的作用;水箱和支撑架上可多方位放置喷杆,提升了产品的稳定性和功能性。竞争优势: 1、该技术通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实现对技术的保护,形成技术壁垒; 2、通过合理设置水泵、电源以及喷杆,解决了喷雾器体积大的问题,同时在水箱增设支撑架,提高了喷雾器的稳定性。 竞争劣势: 成本相对增高。在通用技术基础上改进原始取得喷雾器ZL202020985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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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着重于新产品、新功能与新工艺的开发、现有功能与性能的持续提升等方面,以推动公司整体的技术创新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中有6个为独创技术,10个为在通用技术基础上进一步改进的技术。前述核心技术是公司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与服务的技术基础,该等核心技术具有明确的竞争优势与先进性,例如,公司的热风枪产品通过设置红外检测头能够检测被加热物体的表面温度,从而提升热风枪使用时的安全性,而发热丝密绕工艺能够提高发热效率,从而实现锂电热风枪的低功耗高温度输出;例如,公司的电动气缸式钉枪通过设置大、小气缸和创新的机械锁扣结构,实现了稳定的打钉效果。公司在保持该等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深入细分产品的生产工艺、产品功能与性能的研发创新,从而形成公司自有的核心技术体系和差异化竞争能力。

(四)研发水平

1、研发制度安排及流程

公司建立了多部门协同参与的研发制度,制定了《设计开发控制程序》,确定各部门在研发过程中的职责和流程。其中销售中心负责与客户沟通、调研,根据市场分析提出研发申请;研发部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实施新产品的开发工作,并负责技术文件管理、标准化管理、产品认证及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工程部负责生产工艺、试生产、量产产品的技术支持及改良;实验中心负责对研发过程中的各项实验工作进行监测,并提出综合性的结论和意见。

公司从研发方向选择、研发执行、产品验证等多方面出发,形成了一套严格的研发流程:(1)公司进行市场信息调研和客户需求信息采集,结合技术储备、生产能力等完成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立项;(2)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研发部组建项目小组,确定人员分工、节点安排及资源配置,并根据产品技术指标拟定项目任务书及产品技术规范;(3)研发部开展方案设计,完成产品总体结构设计、图纸绘制、材料配方确定等;(4)设计完成后,研发部进行专利申请、开模及零部件打样,进入样机组装及验证环节;(5)实验室对工程样机进行可靠性测试;(6)工程部验证工艺文件、工装夹具等的正确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形成正式的工艺文件后进入小批量试产;(7)试产无误后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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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研发流程图如下:

2、主要在研项目及技术储备

为了巩固和提高在电动工具领域的竞争力,公司持续开展相关技术研发。未来,公司将以锂电类产品的研发为主要方向,在结合市场需求的前提下,从外观、性能、生产技术等多方面进行创新,研发、设计新产品,使产品同时具有安全性、高精度、多功能和操作简单等优点,以满足市场需求。高附加值新型产品的研发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技术开发水平。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正在进行下列项目的研发:

序号在研项目所处阶段及进展 情况技术特点拟达到 目标拟投入经费(万元)
1分体式静电雾化器试制阶段采取水箱与机体分体设计的方案,通过软管与机体连接,使用时可以将水箱背在身上,解决手持雾化器负重过大、操作不便的问题,提高产品的使用便捷性。同时,机体内设有静电发生装置,带有静电功能,实现更好的喷雾效果。实现量产246.00
2手持式大功率锂电吹风机试制阶段采用高转速高效率的电机和风盘渐开线风道设计,提高吹风效率同时降低机器噪音和震动。吹风机可连接延长管和吹风管,实现多种组合以适应各种应用场合。实现量产224.00
3镭射集尘式手持金属锯试制阶段设置激光对准装置,实现了切割面的平准和精准性。为了防止切割铁屑飞溅污染及伤人,在机器上设置了一种带可观测窗的集尘盒,铁屑收集率达到70%以上,提高了机器的安全使用。实现量产226.00
4手持式大力打胶枪试制阶段采用大功率电机驱动,实现了更高效率的挤胶力;托盘设计了快速拆装防松结构,实现使用便捷和稳定性。控制系统采用智能识别技术,实现电机转速恒定,达到挤胶更稳定的效果。实现量产180.00
5可伸缩双试制阶段手柄采用伸缩锁紧结构,适用不同高度实现量产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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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在研项目所处阶段及进展 情况技术特点拟达到 目标拟投入经费(万元)
向旋转动平衡清洗机的场景。通过内、外轴的双向设计,实现了外刷盘和内刷盘的同步转动,且两者旋转方向相反,达到清洗工作时稳定、高效的效果。
6钢管自动冲制化生产工艺立项阶段实现自动上料,利用级进模实现各工位按顺序关联完成不同的加工工序,在冲床的一次行程中完成一系列不同的冲压加工,以完成钢管制作,与手动冲压拉伸工艺相比效率和产品合格率提升,人工需求减少,并达到品质一致性要求。实现量产270.00
7良好气密性的气缸式钉枪试制阶段1、第一气缸与第二气缸通过共用端盖等进行集成化设计,以简化安装步骤,提高装配效率;2、气缸与端盖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方便安装拆卸,同时在端盖上做密封处理,提升气密性;3、在尾部端盖上安装锁扣组件对第二活塞锁定控制,通过安装在第一活塞上的开锁顶杆来对第二活塞解除锁定,实现使用的便捷性和一致性。实现量产285.00
8多功能便携式HVLP喷枪结构设计1、在原有高转速HVLP喷枪的基础上,增加功率调节功能,使内压与风量无级可调,用户可选择最佳的喷涂参数,提高了喷涂的表面质量。2、枪体与机器分体,枪体卡接在机器上,可肩跨或背负在身上,使操作更轻松、简便,携带更方便。实现量产300.00
9高效智能数显锂电热风枪立项阶段开发高效智能数显锂电热风枪,配置数显智能控温技术并升级温度可视化功能,提高了温控的精准性,更广泛地适用于不同的工作场景;结合快速升温功能,实现加热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并通过实现调节模式和加热功能异步操作,大大提高了加热升温的效率,延长了机器的单包使用时间。实现量产400.00
10高流量旋风吸尘器结构设计提高电机功率和风叶尺寸,从而达到吸尘高流量、高效率的效果;同时,升级现有旋风结构,通过调整尘杯搭载方式,实现粉尘定点堆积,使其不易堵塞过滤器,以提高吸力的持久性,并通过增设尘杯盖实现尘杯的快速清理。实现量产248.00
11多用途喷水机结构设计开发新型多用途喷水机,通过设置360度可旋转出水口,避免水管折弯导致的水路闭塞问题,能够远程操控,并实现清洗和浇灌功能,提高产品的便携性和多功能性;配备15L水箱并外接3米长水管,用于切割类机械的刀片降温,能够有效延长整机使用寿命。实现量产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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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在研项目所处阶段及进展 情况技术特点拟达到 目标拟投入经费(万元)
12自动控制凸轮轮动的新型螺杆剪切机结构设计开发自动控制凸轮轮动的新型螺杆切割机,通过设置可控相位的无刷电机配合控制器,实现电机输出功率稳定;在凸轮的内部做一个沟槽凸轮,通过转动板上的销轴与凸轮内面贴合,带动剪切臂往回旋转,实现精准复位,同时配备高速比的减速机构、凸轮摆臂的增力机构及专用刀头,在动刀的整个剪切运动过程中,内外凸轮同步运转,实现无顿挫运转,从而实现使用安全、低噪音和多规格全螺纹杆的切割。实现量产365.00

公司自成立以来,重视产品的技术研发和投入,目前已拥有研发场地、检测场地、实验室等研发面积共计近两千平方米,且投资引进了X荧光光谱仪、电机特性系统、红外热像仪、电池测试系统、微电机检测仪、EMC测试仪、高压测试仪、高低温湿热试验箱、示波器等国内外先进的专业科研、检测设备,在研发前期进行原始数据检测、确定技术指标,后期进行新产品验证,为公司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基础。

3、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在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与国内高等院校及海外科研力量的有机结合,进行新型产品研发和重难点技术的攻克,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研发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水平。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等机构建立了密切合作,成立了“浙江师范大学—浙江普莱得电器有限公司高新技术开发研究所”、“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基地”和“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实习基地”。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浙师大的乌克兰工程热物理专家Khalatov Artem教授成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高性能电动钉枪系列产品、出风口温度均匀分布的热风枪系列产品等合作研发项目。

为保护知识产权及合作研发成果,公司通过协议约定其对合作研发成果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并通过保密条款对各方的保密期限、保密人员、保密内容以及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合作项目如下:

合作单位合作内容合作时间双方主要权利 义务研究成果分配保密措施
西安交通大学打钉枪系统测试及其性能优化研2021.4.27至2023.4.26发行人提供本项目相关信息及测归发行人所有合同约定保密期限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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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合作内容合作时间双方主要权利 义务研究成果分配保密措施
试、调试条件; 对方负责研发符合发行人要求的打钉枪设计测试系统及优化方案
浙江师范大学一种高效旋风分离吸尘器的开发2021.6.18至2023.6.18发行人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必要的工作场所、其他技术条件,并负责新型旋风分离结构吸尘器原型制造; 对方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归发行人所有,专利申请权也归属于发行人。 对方在专利申请文件中享有署名权,并依专利法规定获得相应的奖励合同约定保密期限为10年
浙江师范大学一种均匀出口温度分布的热风枪开发2020.6.1至2021.5.31发行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根据设计方案进行三维建模,并配合进行实验测试; 对方与发行人共同讨论设计方案,开展分析测试,输出优化后的产品模型,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归发行人所有合同约定甲方保密期限为2020年5月至2025年5月;对方保密期限为2020年2月至2025年2月
浙江师范大学一种高效率锂电气动钉枪2020.6.16至2023.6.15发行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根据设计方案进行三维建模,并配合进行实验测试; 对方与发行人共同讨论设计方案,开展分析测试,输出优化后的产品模型,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归发行人所有合同约定保密期限为2020年6月至2030年5月

4、研发费用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与创新工作,将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作为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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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随着营业收入相应增长,公司研发投入为1,445.03万元、2,301.85万元和2,376.4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69%、3.42%和

3.38%,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职工薪酬985.94832.38538.46
直接投入790.06784.54389.42
设计及测试费447.32535.01385.62
折旧与摊销70.3068.9662.59
其他82.8280.9768.94
合计2,376.442,301.851,445.03
营业收入70,363.8767,278.5239,180.90
占营业收入比例3.38%3.42%3.69%

未来,公司计划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实现自身实力的进一步积累,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的推进。

5、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产品研发分为项目可行性分析及立项、成立项目小组、产品设计、产品试制、产品验证、产品试产和产品确认七个阶段,形成了一套严格的研发流程。为保证公司技术创新与产品质量,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的法规要求及内部标准制定研发流程,确保将管理细化到每一环节,实现切实有效的质量控制。

同时,为保持研发创新活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将新产品研发成果与自动化水平的提升纳入薪酬考核中,并制定绩效奖励机制以激励员工的研发主动性。在人才培养上,公司会定期聘请同行业专家对研发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员工的研发能力和市场敏锐度。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23]D-003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 /2022年2021.12.31 /2021年2020.12.31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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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12.31 /2022年2021.12.31 /2021年2020.12.31 /2020年
资产总额87,703.5478,101.0754,659.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7,303.7947,081.7937,800.0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2.24%37.40%26.53
营业收入70,363.8767,278.5239,180.90
净利润9,916.019,515.836,876.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16.019,513.116,774.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24.078,215.635,182.36
基本每股收益(元)1.741.671.31
稀释每股收益(元)1.741.671.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0522.4025.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70.754,804.948,458.45
现金分红---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383.423.69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创新风险

发行人长期从事电动工具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下游客户主要为Stanley Black&Decker(史丹利·百得)、Makita(牧田)、Einhell(安海)、ADEO(安达屋)、Harbor Freight Tools(HFT)等世界知名品牌商和零售商,对其供应商在产品设计能力、产品品质和性能稳定性及生产工艺先进性等多方面有严苛的要求。随着客户对产品研发设计创新、生产工艺创新要求不断提高,若发行人未来研发投入不足、技术人才储备不足或创新机制不灵活,或不能准确把握客户需求的发展趋势等,在产品研发设计创新、生产工艺创新等方向决策上出现失误,公司将无法持续保持创新优势,从而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投入,公司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电动工具产品研发体系,掌握了多项电热类、喷涂类、钉枪类和吹吸类等电动工具产品的核心制造技术,申请多项专利技术,实现产品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制造,保证了公司竞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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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和长远发展。虽然公司已采取一系列的核心技术保密制度,但如果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员工离职或私自泄露公司核心技术,仍可能会造成公司核心技术被第三方掌握,将可能削弱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电动工具行业竞争主要集中在设计开发、制造工艺及品质管控等核心业务环节,优秀的技术人才是公司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基础,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加盟,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起到关键作用。虽然公司已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优化绩效考核等有效的措施激励优秀人才,但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行业内人才争夺日益激烈,公司仍可能面临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如果公司的关键技术人才流失,公司产品技术优势将被削弱,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业绩波动的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业绩水平不断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180.90万元、67,278.52 万元和70,363.8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876.12万元、9,515.83 万元和9,916.01万元,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水平持续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逐步深入,业绩稳步提升。但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情况仍然受到行业发展、行业竞争格局、技术创新、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如果上述影响因素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在研发创新、生产工艺、销售推广、人力资源等方面保持持续有效的运营优势,则公司生产经营将会受到影响,进而可能导致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或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5)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张,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员工数量等均有较快增长。如果本次成功发行,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人员、原材料采购、销售规模将迅速扩大,客户和服务领域将更加广泛,技术创新要求将进一步加快,公司现有的管理架构和流程可能无法完全适应规模扩张带来的变化。如果发行人不能适应业务规模扩张的需要,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等不能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制约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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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进一步发展,从而削弱其市场竞争力。

(6)股权高度集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杨伟明、韩挺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89.47%。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67.11%的股份,股权集中度仍然较高。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可能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进行不当控制,存在利用其控制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7)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09%、32.37%和35.69%(为保持数据可比性,报告期内毛利率已剔除新收入准则将合同履约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公司凭借多年技术积累和产品质量管控,获得国际知名品牌商认可,产品附加值较高,毛利率维持较高水平。未来若技术创新、行业影响力等竞争优势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等而发行人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则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面临波动风险。

(8)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398.77万元、9,908.80万元和8,132.48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71%、12.69%和9.27%。

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可能随之增长。若客户资信状况恶化不能及时支付货款,将会出现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款而发生坏账的风险,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及运营效率。

(9)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系高新技术企业,已于2021年复审通过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人系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未来,若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不能通过复审,将不能继续享受相应所得税优惠政策,则会对未来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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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核心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电动工具行业属于技术密集、资金密集行业,同行业公司均投入大量资源用于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升级,以保持公司的竞争力。若发行人未来研发创新、技术提升等更新缓慢,或无法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未能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或者科研与生产不能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发行人目前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可能被国内、国际同行业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未来将可能对发行人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技术更新风险

通过多年的生产积累和技术研发,公司具备丰富的研发设计及生产制造经验,组建了具有较强研发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团队,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随着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如果行业主流技术出现更新,且公司技术研发未能及时跟进、研发方向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在研项目或新产品研发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从而无法在技术水平、研发能力、新产品开拓上保持应有的竞争力,则公司将可能丧失技术领先优势,也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电气类、五金件类、塑料加工件类、包装材料类、塑料粒子类、金属原材料类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76.15%、78.75%和77.67%,为主营业务成本重要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造成一定的影响。未来,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发行人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4)ODM业务模式风险

发行人综合考虑电动工具行业的国际产业链格局、客户需求、公司发展目标及产品盈利空间等因素,结合发行人产品系列的技术优势、生产工艺水平及人才储备等,通过持续提升优势产品品质和性能,增强客户粘性,拓展产品系列,以满足Stanley Black&Decker(史丹利·百得)、BOSCH(博世)、Makita(牧田)、Metabo(麦太保)、Einhell(安海)、ADEO(安达屋)、Kingfisher(翠丰)、Har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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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ight Tools(HFT)等世界知名品牌商和零售商采购需求,持续发展ODM业务。

发行人根据国内外客户订单进行生产并完成交付,报告期内,发行人ODM业务收入分别为35,229.64万元、60,660.17万元和60,729.1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0.58%、90.91%和87.20%。如果发行人未来在产品的技术优势、产品品质及交货时间等方面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将导致客户流失,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进步,电动工具行业迅速发展,市场前景较为广阔。但行业内中小生产型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低,竞争较为激烈。近年来,部分具有较强研发设计能力和技术积累的国内企业通过产品质量提升、生产工艺改进和产品创新等措施,在产品制造和品牌提升方面取得了相应的竞争优势;同时,国际知名电动工具品牌商在中国设立生产基地,借助中国人力成本红利和完备的配套供应,利用自身资金、技术和品牌优势实现全球化布局。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如果公司后续发展资金不足以有效扩大产能,或无法在新产品开发、产品品质、客户资源等方面保持优势,将存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6)贸易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欧洲、美洲、亚太等市场的近百个国家和地区,服务众多国际知名电动工具品牌商及零售商。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分别为21,239.78万元、41,011.15万元和41,820.2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61%、

61.46%和60.05%。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如果未来国际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近年来,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倾向逐渐增大,陆续对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销售业务未因贸易摩擦加征关税遭受重大不利影响。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或发生其他贸易摩擦事件,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结算以美元为主,外销收入分别为21,239.78万元、41,011.15万元和41,820.2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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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6%和60.05%。报告期内,发行人因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412.75万元、172.13万元和-1,045.10万元。随着发行人境外销售规模的扩大,如果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增加,则发行人出现汇兑损失的可能性也将增加,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其他风险

(1)法律风险

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投入和积累,公司已形成自主研发的电动工具产品体系,掌握了多项电热类、喷涂类、钉枪类和吹吸类等电动工具产品的核心制造技术,申请了多项国内外专利技术,保证了公司竞争优势和长远发展。若公司被竞争对手诉诸知识产权争端,或者公司自身的知识产权被竞争对手侵犯而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后仍无法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竞争地位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较发行前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根据发行人现行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政策,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每年折旧和摊销金额将有较大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达到预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的增加,短期内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若因市场开拓不力或项目管理不善而导致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加大发行人经营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9.30%、19.34%和17.15%。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净资产规模将比发行前显著增加,但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和产能爬坡期,在短期内难以全部产生效益,预计短期内,发行人净利润水平无法与净资产保持同比增长,存在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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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追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相关规定,积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逐步提高缴纳比例,但仍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发行人存在被追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同时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5)发行失败风险

发行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5,7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9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25.00%,发行后总股本为7,6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发行股数:1,90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35.23元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不参与战略配售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
市盈率:30.00倍(每股发行价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后每股收益1.17元(按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0.05元(按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5.63元(按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2.25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的方式,不进行网下询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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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
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东账户的、符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法人等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各项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承销及保荐费用3,788.89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1,018.87万元
律师费用167.78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435.85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8.97万元
发行费用合计:5,430.35万元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情况

光大证券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为何科嘉、方键,项目协办人为钱旭,项目组其他成员为万国冉、曲彦洁、姜梦芝、孙雪芙、朱洪瑞。何科嘉先生,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兴产业融资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帝科股份IPO、风语筑IPO、新文化IPO及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光明乳业、恒星科技、耀皮玻璃和安信信托非公开发行等上市公司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方键先生,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兴产业融资部业务经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源飞宠物IPO、航亚科技IPO项目以及豫金刚石非公开发行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钱旭先生,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兴产业融资部高级项目经理,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佰奥智能、宏宇五洲等IPO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万国冉先生,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兴产业融资部高级项目经理,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迎丰科技IPO、通源环境IPO、富春染织IPO,和顺科技新三板定向增发、中水科技新三板挂牌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曲彦洁女士,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兴产业融资部项目经理,理学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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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比特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泰维能源新三板定向增发等项目。

姜梦芝女士,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兴产业融资部项目经理,管理学硕士。孙雪芙女士,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兴产业融资部项目经理,金融学硕士。朱洪瑞先生,现任光大证券新兴产业融资部高级项目经理,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参与多个IPO、再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保证不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本保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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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同意推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四)本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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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决策程序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部7名董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伟明先生主持,7票赞成、0票反对,对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做出了决议。

发行人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的有关决议,包括: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等。

发行人分别于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延长上述议案有效期至2024年4月18日。

(二)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开方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发行人股票上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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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1、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系由浙江普莱得电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20年8月5日取得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普莱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已经履行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必要程序,合法、合规。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因此,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本条规定。

2、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3]D-003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符合该条规定的要求。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023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发行人符合该条规定的要求。

3、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1)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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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4、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1)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电动工具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动工具专业制造商之一,致力于成为电动工具领域ODM专业制造商和OBM品牌商。公司紧跟市场需求,专注于电动工具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保持并不断提高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进而不断推出新的产品系列。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电热类、喷涂类、钉枪类、吹吸类、冲磨类、蒸汽类等六大产品系列、300余种规格型号,广泛应用于家庭装修、工业制造、建筑施工、园林维护等多个领域。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取得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本保荐机构查阅了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公告,访谈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并取得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出具的相关承诺函及相关人员的无犯罪证明,确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尽责,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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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为7,6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9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公司报告期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5,182.36万元、8,215.63万元和8,924.07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的标准。

(五)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的说明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推荐暂行规定》”)等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进行比照分析,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的行业发展情况及竞争优势,访谈发行人研发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核心技术与产品情况,获取发行人的专利清单、浙江省省级新产品等荣誉证书等资料,对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要求

公司满足《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套标准相关指标,具体如下:

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一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2020年至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445.03万元、2,301.85万元和2,376.4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28.24%,不低于15%。
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为2,376.44万元,不低于1000万。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不适用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70,363.87万元,超过3亿元,不适用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2、发行人不属于《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五条限制申报的行业

根据《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相关规定:

“第五条 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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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

(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经核查,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不在《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原则上不支持或禁止申报创业板的行业清单之内,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相关要求。

八、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具体安排

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本保荐机构将严格按照《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发行人实施持续督导。

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本保荐机构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要求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间为发行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本保荐机构将继续持续督导至相关工作完成。

事项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及计划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意识,认识到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决策机制。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协助和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若关联交易为发行人日常经营所必须或者无法避免,督导发行人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保荐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促发行人负责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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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安排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行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
(二)持续督导期限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
(三)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按照保荐制度有关规定积极行使保荐职责;严格履行保荐协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道。
(四)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发行人协调相关当事人配合保荐机构的保荐工作,并督促其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协助保荐机构做好保荐工作。
(五)其他安排无。

九、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何科嘉、方键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284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光大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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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钱 旭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何科嘉年 月 日
方 键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薛 江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刘秋明年 月 日
保荐机构 法定代表人、总裁:
刘秋明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
赵 陵年 月 日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