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8  普莱得(301353)公司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要求于2023年6月19日对普莱得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现将本次培训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培训的普莱得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

培训地点:普莱得公司会议室。

培训时间:2023年6月19日下午17:00-20:00。

二、培训内容

现场培训前,光大证券制作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公司发出了关于本次培训的通知。

本次现场培训的主题围绕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规范运作、股东及董监高股份减持四个板块,主要结合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发布的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于2023年2月发布的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发布的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介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规范运作、股东及董监高股份减持等方面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分析了相关处罚案例。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交流的形式并围绕资料重点内容、结合案例分析向参训人员做了详细讲解。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讲解相关制度及处罚案例,参与培训的人员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科嘉 方 键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