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9  普莱得(301353)公司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普莱得为参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BATAVIA B.V.因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期限为三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以担保协议为准。

BATAVIA B.V.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主要系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SINGAPORE PHALANX TOOLS PTE.LTD.收购BATAVIAB.V.37.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BATAVIA B.V.持股比例较高,合计持有其75%的股权,BATAVIA B.V.将成为公司控股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BATAVIAB.V.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BATAVIA B.V.

2、成立时间:2008年12月29日

3、注册资本:2.50万欧元

4、执行董事:Hendikus Johannes Van Ommen

5、注册地址:Weth,Wassebaliestraat 6D,7951 SN Staphorst, Netherlands

6、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电动工具产品的设计和销售

7、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普莱得37.50%
2Acton International Ltd.37.50%
3Vinceabale Holding B.V.25.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7月31日/2023年1-7月(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6,496.718,477.02
负债总额6,093.6511,609.64
净资产403.06-3,132.62
营业收入6,472.3814,571.91
营业利润-266.84-1,473.00
净利润-269.40-1,473.00

9、关联关系

BATAVIA B.V.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SINGAPORE PHALANX TOOLS PTE.LTD.收购BATAVIA B.V.37.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其75%的股权,BATAVIA B.V.将成为公司控股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后,公司与BATAVIA B.V.发生的本次担保事项将不构成关联交易。

10、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BATAVIA B.V.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诉讼及

其他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为BATAVIA B.V.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三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反担保方案: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无被担保方及第三方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以担保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796.40万元(其中外币担保金额按2023年9月27日汇率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1.86%。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关联担保的目的和影响

BATAVIA B.V.为公司参股公司,为其稳定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亦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BATAVIA B.V.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主要系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SINGAPORE PHALANXTOOLS PTE.LTD.收购BATAVIA B.V.37.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BATAVIAB.V.持股比例较高,合计持有其75%的股权,BATAVIA B.V.将成为公司控股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并且BATAVIA B.V.当前经营状况平稳,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BATAVIA B.V.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01.85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BATAVIA B.V.为公司参股公司,因其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自身业务发展,当前BATAVIA B.V.经营平稳,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BATAVIA B.V.业务经营需要,BATAVIA B.V.当前经营状况平稳,有利于公司和BATAVIA B.V.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BATAVIA B.V.在银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八、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BATAVIA B.V.为公司参股公司,为其稳定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亦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BATAVIA B.V.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主要系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SINGAPOREPHALANX TOOLS PTE.LTD.收购BATAVIA B.V.37.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BATAVIA B.V.持股比例较高,合计持有其75%的股权,BATAVIA B.V.将成为公司控股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参与经营决策和管理,能够及时掌握其财务和资信状况,BATAVIA B.V.当前经营状况平稳,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BATAVIA B.V.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求,BATAVIA B.V.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BATAVIA B.V.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BATAVIA B.V.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钱 旭方 键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