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9  普莱得(301353)公司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次会议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BATAVIA B.V.业务经营需要,BATAVIA B.V.当前经营状况平稳,有利于公司和BATAVIA B.V.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BATAVIA B.V.在银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

均表示无异议。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夏祖兴、徐跃增、于元良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