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通过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伟明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韩挺先生、独立董事夏祖兴先生、独立董事徐跃增先生、独立董事于元良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更好的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增加资金管理收益,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江北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事宜,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的指定代理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