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南王科技(301355)公司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未发现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郑清勇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与专业知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郑清勇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本次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郑清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罗妙成、杨帆、常晖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