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_2023年度_罗妙成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妙成)
本人担任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罗妙成:196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8年2月至2021年2月,任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教授;2014年7月至2020年7月,任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9月至2020年9月,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福建交易市场登记结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担任南王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9次,实际出席会议9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投出赞成票,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有参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通过管理层了解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序 号 | 会议名称 | 日期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 类型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3.27 | 1、《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议案的议案》 | 同意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4.17 |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同意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6.28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 同意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7.7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无息借款给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5、《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 同意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8.28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5、《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均出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2020年度至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津贴方案的方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
工作人员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罗妙成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