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16  南王科技(301355)公司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6名,陈凯声、黄国滨、罗月庭、罗妙成、常晖、刘琳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凯声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为公司服务的原部分审计团队目前已加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