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振股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185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0,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88,359,480.00元(含税金额)后,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0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账户(账号为:403981912195)人民币1,801,640,520.00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019,523.5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4,622,476.45元(与汇入公司监管账户差异金额为保荐承销增值税金额)。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392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7,801.19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6,284.05万元(其中项目投入和支付发行费66,126.78万元,超募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结余补充流动资金8,157.2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90,234.8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营业部 | 403981912195 | 募集专户 | 462,759,738.79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 19135101040036356 | 募集专户 | 299,573,149.48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352010100102988888 | 募集专户 | 140,016,002.2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571905886610404 | 募集专户 | - | 已注销 [注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71170122000294775 | 募集专户 | - | 已注销 [注2] |
合 计 | 902,348,890.56 |
[注1]鉴于“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已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11月注销。[注2]鉴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划转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11月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1月07日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账户(账号为:403981912195)人民币180,164.05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已投入资金94,085.24万元(项目投入和发行费73,927.97万元,超募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结余补充流动资金8,157.27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6,284.05万元(项目投入和发行费66,126.78万元,超募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结余补充流动资金8,157.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额 | 备注 |
募集资金余额 | 180,164.05 | |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00万平方米生产线 | 13,772.31 | |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00万平方米生产线 | 33,041.13 | |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 | 1,426.20 | |
减: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7,941.01 | |
减: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415.04 | |
减: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使用 | 16,557.28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20,157.27 | |
减:支付发行费 | 775.00 | |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4,156.07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90,234.89 | |
其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0,234.89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能够有效满足本公司新增产品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构建多层次的融资结构。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46,813.4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26.20万元。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1079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3月15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342.03万元(最终金额为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8,157.2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处理。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462.2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需求137,300.00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1,162.25万元。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为22,000.00万元,均已于2023年内赎回。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均存于募集资金专户,无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 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0,164.0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126.7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927.9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否 | 66,200.00 | 66,200.00 | 18,901.08 | 21,713.32 | 32.80 | 2024-11-30 | - | 不适用 | 否 |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否 | 41,100.00 | 41,100.00 | 33,456.17 | 33,456.17 | 100.00 | 2023-6-30 | -1,666.94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13,769.53 | 18,758.48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7,300.00 | 137,300.00 | 66,126.78 | 73,927.9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12,000.00 | 12,00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12,000.00 | 12,000.00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78,126.78 | 85,927.97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因公司受溯源影响,导致产能利用率下降,未达到预期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前述三(七)之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前述三(四)之说明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342.03万元(最终金额为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8,157.2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前述三(八)之说明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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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注: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集资金的实施地点或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