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3-031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14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会议选举吴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吴斌先生将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0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吴斌先生,1984年生,本科学历,工业工程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9月至2011年2月,任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班组长。2011年2月至2017年6月,任陕西通力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车间主任、科长;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任米高(上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任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负责人;2019年7月至今,任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现任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生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