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3-032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4),并于2023年5月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30)。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5:00在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东路与航腾路十字东北角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基地项目部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51,483,8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7115%。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51,421,3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61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62,4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1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
代表股份483,8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115%。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421,3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1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62,4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1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2.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3.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001,1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6%;反对482,6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0%;反对482,6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4.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5.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6.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陈跃、宁波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及横琴长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31,450,000股、17,000,000股和2,55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7.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8.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9.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2.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4.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5.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5.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5.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5.3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5.4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5.5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5.6 《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5.7 《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5.8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5.9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5.10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5.11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5.1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5.13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6.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2,5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17.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17.1 提名陈跃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1,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34%。
表决结果:陈跃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2 提名孟海峰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1,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34%。
表决结果:孟海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3 提名相华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1,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34%。
表决结果:相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4 提名常浩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1,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34%。
表决结果:常浩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18.1 提名郭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1,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34%。
表决结果:郭澳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2 提名赵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1,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34%。
表决结果:赵彤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3 提名吴韬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1,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34%。
表决结果:吴韬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19.1 提名张尊宇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1,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34%。
表决结果:张尊宇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9.2 提名程慧敏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1,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21,511票,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34%。
表决结果:程慧敏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尉建锋律师、钱俊婷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