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4-01-05  北方长龙(301357)公司公告

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名称: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鑫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伟然联系电话:020-66338888
培训实施人员姓名:赵鑫
参加培训人员:北方长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北方长龙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培训时间:2023年12月22日
培训对应期间:2023年度
培训主要内容: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专题培训,介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的相关内容

一、培训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2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专项培训,培训内容主要结合2023年8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的相关内容,介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的意义、关注要点和深交所上市公司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核总体情况等内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简介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围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制作了北方长龙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材料,内容包括:

1、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的意义;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主要内容;

3、深交所上市公司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总体情况;

4、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评为A公司的分布情况。

三、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北方长龙相关人员加强了对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的意义、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的认识和理解,明确了自身义务与法律责任,增强了规范运作的意识;并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遵守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预期目标,效果较好。(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杨伟然 赵 鑫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