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1-16  北方长龙(301357)公司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副总经理程艾琳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副总经理候选人郝政伟先生的相关个人资料,就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与会委员认为:郝政伟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郝政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赵彤 陈跃 吴韬

2024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