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新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4-002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新副总经理的公告
一、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程艾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程艾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程艾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程艾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程艾琳女士原定副总经理的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艾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程艾琳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程艾琳女士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开展,程艾琳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程艾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新副总经理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郝政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郝政伟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政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16日
附件:
郝政伟先生简历
郝政伟先生,1983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机械工程专业,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任陕西众森电能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任卓达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主任机械工程师。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任陕西昕宇表面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2020年4月至2023年5月,任陕西锦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设计总监。
截至目前,郝政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郝政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